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体监事2023年列席和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很好的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2、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四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
1 | 2023年4月2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3 | 《2022年度财务报告》 | |||
4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 |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6 |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
7 | 《关于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 |||
8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9 | 《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 | |||
10 |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11 |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 |||
12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23年度获取股东借款的议案》 | |||
14 | 《关于与电建保理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5 |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 |||
1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17 |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 | 2023年8月30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部分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 |||
3 | 2023年10月2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4 | 2023年12月18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1 |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增加获取股东借款额度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内控体系、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内控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3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流程。
5、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
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
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得到全面执行。专此报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