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可以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增加获取股东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体现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支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议案的提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增加获取股东借款额度。
三、关于公司经营层任期制及契约化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经营层任期制及契约化方案的议案》,公司对经营层开展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经营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发展质量,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公司经营层任期制及契约化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俞波、蒋大兴、余振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