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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7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2022年6月15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数量:969.902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2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87人

5、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创股份”或“公司”)完成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5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独立董事郜树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2年6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2年6月2日

2、授予数量:969.902万股

3、授予人数:187名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9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的股份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7、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顾桂新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15.3021.58%0.02%
朱晓阳副总经理15.31.58%0.02%
陈香董事会秘书15.31.58%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84人)92495.27%1.02%
合计969.902100.00%1.07%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三、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

异的说明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1、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首次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19-049),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累计回购股份9,699,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4.95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49,815.87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2、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处理

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969.902万股限制性股票为公司回购股份,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6日出具了“众会验字(2022)第0600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

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6日止,公司收到18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项合计人民币18,622,118.40元。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公司实收资本(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人民币9,699,020.00元,减少库存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9,699,020.00元。

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年6月2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2 年6月15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八、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 量比例(%)数 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2000.00%9,699,0209,703,2201.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6,210,451100%-9,699,020896,511,43198.93%
三、总股本906,214,651100%0906,214,651100.00%

九、本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后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公司以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部分于2022年6月15日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增加,每股收益情况不作调整。

十二、备查文件

(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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