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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阳东区PPP模式整区推进村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建设能力,保障项目正常实施,公司拟为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东景富建设”)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阳东景富建设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申请贷款,公司拟为阳东景富建设提供不超过6.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阳东项目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政府第一笔政府付费达到支付条件并支付到阳东景富建设账户之日止,即在项目建设期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向阳东景富建设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能力,加快项目实施和回款进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阳东景富建设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100%持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为阳江市阳东区景富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希元”)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5,000万元,董事会同意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山东希元提供担保,能加快项目融资,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施工,有利于公司在循环经济领域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该笔借款有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为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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