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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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四川大厦东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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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8364875
目 录
一、 | 报告正文 | 1-2 |
二、 | 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 | |
三、 | 2016-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表 | 4-5 |
四、 | 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 6-7 |
五、 | 鉴证报告附件 | |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 ||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 ||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地址(Add):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话(Tel):010-68364878 传真(Fax):010-68364875 |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
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19)第410002号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管理层编制的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以下简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2016-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附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海大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与披露》(2010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大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海大集团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戈三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高峰
中国 北京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编制单位: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利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净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37,281,732.28 | 20.21% | 1,207,225,209.35 | 20.01% | 855,810,234.81 | 16.17%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94,557,560.67 | 19.61% | 1,162,756,461.48 | 19.05% | 816,352,234.72 | 15.38%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6-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表编制单位: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1、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81,071.09 | 2,346,199.79 | 3,193,982.75 |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315,959.91 | 59,725,956.70 | 45,252,629.88 |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
5、公司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122,148.00 | - |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9、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 - |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 - |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5,206.74 | -73,004.67 | 5,830,256.01 |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66,834.57 | 1,359,508.00 | - |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 - |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 | -12,961,386.26 | -12,548,086.70 | -5,270,014.86 |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63,559.84 | 1,259,316.26 | - |
小计 | 57,328,690.23 | 52,192,037.38 | 49,006,853.78 |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 | 11,931,518.80 | 8,012,841.86 | 11,733,737.26 |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2,672,999.82 | -289,552.35 | -2,184,883.57 |
非经常性损益 | 42,724,171.61 | 44,468,747.87 | 39,458,000.09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
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一、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的通知的规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 + NP÷2 + Ei×Mi÷M0 -Ej×Mj÷M0±Ek×Mk÷M0)。其中:
P0分别对应于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 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二、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各期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财政贴息 | 781,543.00 | 966,667.00 | 1,280,111.00 |
科研类政府补助 | 20,307,616.94 | 25,662,506.55 | 19,932,162.22 |
生产活动类补助 | 19,807,942.35 | 10,190,273.30 | 15,316,782.32 |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政府奖励类补助 | 20,067,820.48 | 4,326,011.87 | 4,026,949.72 |
专项资金补贴 | - | 5,000,000.00 | - |
其他类补助 | 5,351,037.14 | 13,580,497.98 | 4,696,624.62 |
合 计 | 66,315,959.91 | 59,725,956.70 | 45,252,629.88 |
(二)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
公司计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项目的各期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99,724.11 | 43,677.64 | 13,329.7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6,103,150.79 | -15,215,193.59 | -7,898,338.88 |
其他 | 3,042,040.42 | 2,623,429.25 | 2,614,994.29 |
合 计 | -12,961,386.26 | -12,548,086.70 | -5,270,014.86 |
三、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公司计入“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项目的各期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个税返还手续费等 | 1,263,559.84 | 1,259,316.26 | - |
合 计 | 1,263,559.84 | 1,259,316.26 | - |
四、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无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