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同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半数以上监事推荐,会议由监事曾远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曾远辉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曾远辉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附:曾远辉简历曾远辉,男,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绵阳市公安局人事处副处长;2009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刑侦信息大队教导员;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2017年8月至2021年3月,任四川国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曾远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目前,曾远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