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俊彦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赤湾二路以北场地使用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田俊彦、张建国、赵建潮、陈波、李鸿卫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赤湾二路以北场地使用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