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19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19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缪兰娟 | 16 | 4 | 12 | 0 | 0 | 否 | 1 |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19年1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海底脐带缆用管项目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9年,本人着重对公司发行可转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19年度公司真实、及
2 | 2019年3月1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拟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19年4月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19年6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战略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19年7月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新增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19年8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新增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2019年9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19年11月2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19年12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独立意见 | 同意 |
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作为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就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审计监察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积极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另外,2019年,本人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会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及时了解进展状况,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0年,本人将继续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紧密关注公司财务健康度,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缪兰娟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