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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3号”《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债1,0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0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300.00万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3.65万元后,金额为102,703.6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5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307.40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96.25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5500KM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57,425.0038,000.00
2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33,480.0033,000.00
3年产1000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48,998.0033,000.00

合 计

合 计139,903.00104,0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情况和原因

(一)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前景,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序号项目名称本次调整前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本次调整后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1年产5500KM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30日
2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3年产1000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主要受两个方面因素影响,一是由于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技术的更新,为保证技术、工艺的先进性,公司对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了仔细斟酌、不断优化,部分设备改为进口;二是新冠肺炎疫情延缓了项目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安装调试等各环节的进度,特别是部分国外工程师无法入境造成进口设备调试进展缓慢。综上,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需要,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持续稳定的运行与竞争能力。

上述项目的后续进展,受疫情变化的影响,其中进口设备安装调试的进度尚存不确定因素。

三、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 颖 楼 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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