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7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于2019年1月28日签订了《采购合同》,公司拟向双星新材销售油墨产品。鉴于公司与双星新材的独立董事之一均为蓝海林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双星新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公司与双星新材累计发生实际交易额为299.88万元,预计本年度内累计关联交易总额将超过3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蓝海林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