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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1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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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龙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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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70,690,802.77                 2,271,185,891.32                          1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80,114,188.80                 2,067,860,548.07                          15.1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9,288,807.87                     17.71%           567,034,298.27                   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76,793.34                  2,957.01%          135,024,059.42                 34.6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6,246,355.19                  1,503.32%          131,537,287.04                 38.0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51,222,840.70                 20.6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100.00%                       0.32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100.00%                       0.32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1%                     0.84%                     6.21%                  1.21%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69,030.03 公司处置宝岛 5、6 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公司子公司金欣公司收到 2015
                                                                                  1,768,8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年上半年泉金航线补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1,200.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91,657.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68,199.47
合计                                                                              3,486,772.3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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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832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海南港航控股有
                 国有法人               51.38%       218,826,101                      冻结                 108,405,000
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港股
                 国有法人               16.37%        69,719,478
份有限公司
陈颖             境内自然人              0.69%         2,931,461
中国海口外轮代
                 国有法人                0.54%         2,287,475
理有限公司
郭芳程           境内自然人              0.20%             858,517
李贵琴           境内自然人              0.20%             857,900
王国范           境内自然人              0.17%             717,600
何向梅           境内自然人              0.15%             647,750
郑湘玲           境内自然人              0.12%             507,789
龚红英           境内自然人              0.11%             467,35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218,826,101 人民币普通股          218,826,10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69,719,478 人民币普通股           69,719,478
陈颖                                                                       2,931,461 人民币普通股            2,931,461
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2,287,475 人民币普通股            2,287,475
郭芳程                                                                      858,517 人民币普通股              858,517
李贵琴                                                                      857,900 人民币普通股              857,900
王国范                                                                      717,600 人民币普通股              717,600
何向梅                                                                      647,750 人民币普通股              647,750
郑湘玲                                                                      507,789 人民币普通股              50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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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红英                                                                467,350 人民币普通股          467,350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无偿托管海口港集团公司; 海口港集团公司持有中国海口外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代理有限公司 50%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
说明
                               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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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南港航新海轮渡
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资产
重组获得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及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审核通过。重组的相关议案亦经2016年9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年9月28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9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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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理委员会接收了公司提交的《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
申请材料。本次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2、2016年7月12日,公司参股子公司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汽集团”)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3069。公司于2011年投资3600.85万元,持有海汽集团1185
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5%,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3.75%。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海峡股份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
                                        2016 年 09 月 13 日                  2016-48 号公告
议公告
关于获得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2016 年 09 月 22 日                  2016-52 号公告
会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公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获省国资委
                                        2016 年 09 月 23 日                  2016-53 号公告
批复的公告
海峡股份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2016 年 09 月 28 日                  2016-54 号公告
议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海南港
                            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控股”)持有的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
                            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本公司关于上述事项
                    保证
                            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交全部所需文件
                    相关
                            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
           海南港 信息                                                                             年
资产重组                    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
           航控股 真实、                                                                           09            遵守
时所作承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二、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            长期
           有限公 准确、                                                                           月            承诺
诺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司       完整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的承                                                                           日
                            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暂停
                            转让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认购
                            的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四、本承诺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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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南港
                        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保证
    上市公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相关
    司及其              完整性承诺如下: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次海南
               信息                                                                            年
    全体董              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提
               真实、                                                                          09            遵守
    事、监              供的所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            长期
               准确、                                                                          月            承诺
    事、高级            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诉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完整
    管理人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的承                                                                            日
    员                  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诺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鉴于本公司拟将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
                        “海峡股份”)。为避免今后与海峡股份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情形,维护上
                        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同时将本公司管理
                        的海口市秀英港汽车客货滚装业务全部转移至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
                        公司名下运行。二、本公司完成新海港一期未注入标的公司的有关资产竣工
                        验收后,在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公司依法将上述资产
                        注入上市公司。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现时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
                        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与海峡股份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
                        和经济组织的情形。三、本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
                        装码头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新海港二期”)已取得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的立项备案,但相关工可研、施工图设计等事项尚未取得各主管部门的批复,
                        在新海港二期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后,本公司将新海港二期中与客滚港口业务
               关于     相关的资产转让给海峡股份或其子公司,具体交易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 2016
    海南港 避免         定;如在新海港二期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后,海峡股份暂无法实施上述交易, 年
    航控股 同业         本公司承诺在此期间不从事新海港二期中的客滚港口业务或将新海港二期       09            遵守
                                                                                                      长期
    有限公 竞争         所涉客滚港口业务无偿转移给海峡股份或其子公司。四、自本承诺签署后, 月                承诺
    司         的承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 10
               诺       其他与海峡股份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五、如海峡股份认定本公司将 日
                        来产生的业务与海峡股份存在同业竞争,则在海峡股份提出异议后,本公司
                        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海峡股份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无条件
                        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
                        转让给海峡股份。六、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任何与海峡股份经营的业
                        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海峡股份,并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海峡股份。七、本公司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
                        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八、本公司保证严格遵
                        守海峡股份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
                        务,保障海峡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
                        益,不损害海峡股份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海峡股份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持续
                        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公司不再对海峡股份有重大影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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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海南港
                    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的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
                    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对于本公司以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关
                    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
                    就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
                    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而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本公司将善意履
                    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
             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上市 2016
             减少
    海南港          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 年
             和规
    航控股          的诚信和勤勉责任。(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与上 09           遵守
             范关                                                                             长期
    有限公          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 月           承诺
             联交
    司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 10
             易的
                    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5)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 日
             承诺
                    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
                    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的章程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市
                    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
                    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
                    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
                    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7)如违反上述
                    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海峡股份”)拟发行股
                    份购买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为了维护海峡股份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护海峡股份及其
                    股东的合法权益,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作为海峡股
                    份的控股股东将保证做到海峡股份人员独立、资产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
             保证   立、财务独立,具体如下: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总经 2016
    海南港 上市     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 年
    航控股 公司     薪酬,不会在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继续保持上 09            遵守
                                                                                              长期
    有限公 独立     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月          承诺
    司       性的   该等体系独立于承诺人;(3)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10
             承诺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 日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
                    整(1)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3、保证上市
                    公司机构独立(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
                    整的组织机构;(2)上市公司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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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4、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2)除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
                     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3)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采取
                     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
                     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
                     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保
                     证公司财务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
                     取报酬。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海南港
                     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的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
                     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现对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出具承诺如下:一、本
                     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自该等股票发行结束之日
                     起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海南港 股份                                                                             年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航控股 锁定                                                                             09            遵守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长期
     有限公 的承                                                                             月            承诺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本次重组中本公司
     司       诺
                     以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认购的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股
                                                                                             日
                     份。三、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重组获得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而获得新股,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四、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
                     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
                     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五、本承诺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最近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海南港
     海南港 五年                                                                             年
                     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的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
     航控股 未受                                                                             09            遵守
                     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本公司最近              长期
     有限公 处罚                                                                             月            承诺
                     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
     司       的承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本承诺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诺                                                                             日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海南港
                     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
              资产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
     海南港                                                                                  年
              权属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现就有关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有关事项承
     航控股                                                                                  09            遵守
              及过   诺如下:一、本公司所持有的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利             长期
     有限公                                                                                  月            承诺
              户的   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存在受任何他方追溯、追索之可能,不存在应
     司
              承诺   披露而未披露的负债、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标的公司系依法设立合法存续
                                                                                             日
                     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及业务完整、真实,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本次交易的
                     实质性障碍或瑕疵。二、本公司承诺,作为本公司对标的公司实物出资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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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海港一期相关实物资产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不存在转移的障
                     碍,可依法在新海港二期工程建设完毕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
                     证书并过户至标的公司名下。三、本公司承诺将本公司管理的海口市秀英港
                     汽车客货滚装业务全部转移至标的公司名下运行,本公司不再运营任何与上
                     述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且该业务的全部收益归由标的公司所有。四、
                     本公司完成新海港一期未注入标的公司的有关资产竣工验收后,在不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公司依法将上述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五、
                     自本函签署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本公司确保标的公司不出现影响本次交易
                     的重大资产减损、重大业务变更等情形。六、本承诺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生效。
                     鉴于本公司将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新海
                     港一期”)的有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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