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五届董事、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年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徐玉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苏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梁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赵庆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池朝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唐世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刘万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以上1、2、3、
4、5、6项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第7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提案1、2、3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选举刘年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刘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徐玉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苏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梁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赵庆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池朝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唐世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刘万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6.00 |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
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
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联系人:王小连、王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选举票数/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4人 | |||
1.01 | 选举刘年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刘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徐玉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苏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3人 | |||
2.01 | 选举梁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赵庆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池朝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2人 | |||
3.01 | 选举唐世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刘万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6.00 |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提案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提案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其他符号无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