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路人”或“同路人投资”)的通知,同路人因业务需要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相关情况:
2017年9月4日,同路人将其持有的公司89,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52)。
2018年3月5日,同路人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质押展期,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9年3月4日。具体详见公司 2018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办理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04)。
2018年6月20日,同路人就该笔股份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18,00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7)。该笔业务累计质押107,000,000股。
2018年6月22日,同路人将上述股份部分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40,00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8)。该笔业务累计质押67,000,000股。
2018年10月11日,同路人就该笔股份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7,00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44)。该笔业务累计质押74,000,000
股。
2018年10月12日,同路人将上述股份部分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份30,00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44)。该笔业务累计质押44,000,000股。
二、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2018年10月25日,同路人就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办理了提前购回业务,
并全部解除质押,具体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9,44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1.68%;本次解除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9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12,4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88%。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提前购回申请、购回交易委托单。
特此公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0月27日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44,000,000 | 2017.9.4 | 2018.10.25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96% |
合 计 | 44,000,000 | 16.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