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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年4月19日下午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4月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2019年的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也科学合理。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内控制度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的,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纠正,保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各项工作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需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效果的检查和监督,并进一步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避免不规范事项的发生。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00.16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金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759.38万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559.54万元,扣除应付股利401.6万元,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157.94万元。

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3.5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金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7.47万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593.92万元,扣除应付股利401.6万元,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32万元。

根据2019年外部经营环境尤其资金环境的变化、公司预算情况以及公司投资建设的肉牛加工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综合考虑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等因素,公司2018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分红40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49.26%,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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