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得利斯股票代码:0023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广场路16号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62200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既成事实情况进行编制。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 释 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桑莎制衣/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 |
同路人投资 | 指 |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上市公司/得利斯 | 指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秀玲注册资本:3,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2月18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广场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1697252507经营期限:2007年9月22日-长期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纺织服装,针织服装,服饰,鞋帽,床上用品;销售棉纱,布料。
股权结构:
序号
序号 | 股东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1 | 诸城密莎集团有限公司 | 1,500万元 | 50% |
2 | 诸城优利制衣有限公司 | 1,500万元 | 5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得利斯的股票是出于看好中国证券市场以及得利斯未来发展。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是否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桑莎制衣 | 无限售流通股 | 0 | 0 | 2,520 | 5.02%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9年6月24日,同路人投资与桑莎制衣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路人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5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99%)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桑莎制衣,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31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33,812,000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1、转让股份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占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总股本5.0199%
的25,200,000股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依法转让给乙方。
2、股份转让款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5.31元/股,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133,812,000元。定价基准日为: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
3、付款安排
(1)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目标股份转让总价款的10%;目标股份办理完股份过户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目标股份转让总价款的80%。
(2)剩余目标股份转让总价款的10%,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支付给甲方。
(3)甲方应于收到每笔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4、目标股份过户登记及信息披露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目标股份转让价款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深交所、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目标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
(2)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定履行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
5、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仲裁费和差旅费等。
(2)如因乙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协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千万元违约金;如因甲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协议,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两千万元违约金;如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客观原因导致本次股份转让失败,则双方互
不承担违约责任,各自承担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成本及费用,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3)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迟延部分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一千万元违约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目标股份转让价款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深交所、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目标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若甲方未能按时向深交所、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全部过户登记所需文件及资料,每迟延一日应按本次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提交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协议的,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一千万元违约金。
6、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在青岛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
港、台湾、澳门除外)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得利斯股票权利限制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桑莎制衣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信息披露人与其他信息披露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协议。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秀玲
签署日期: 2019 年6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驻地 |
股票简称 | 得利斯 | 股票代码 | 0023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广场路16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520万股 变动比例:5.0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秀玲
日期: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