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年8月19日下午,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9日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和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