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阅,刘鹏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张永爱 王月永 王德建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