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投资范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事项。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骞予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骞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守生 李明发 许年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