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孟宪明先生、张骞予先生、孔梅女士、孙胜先生、许晓伟女士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孟宪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骞予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孔梅女士、孙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晓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年行 王忠诚 张桂森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