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16日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