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9-058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15:00至2019年10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
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0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 董事候选人陈成辉先生
1.02 董事候选人林仪女士
1.03 董事候选人黄志群先生
1.04 董事候选人周伟松先生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朝阳先生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清先生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阳建勋先生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01 监事候选人赖永春先生
3.02 监事候选人卢明福先生
上述董事、监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0月12日披露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 应选人数 4 人 |
1.01 | 董事候选人陈成辉先生 | √ |
1.02 | 董事候选人林仪女士 | √ |
1.03 | 董事候选人黄志群先生 | √ |
1.04 | 董事候选人周伟松先生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朝阳先生 | √ |
2.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清先生 | √ |
2.03
2.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阳建勋先生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监事候选人赖永春先生 | √ |
3.02 | 监事候选人卢明福先生 | √ |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10月29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6
传真:0592-5162166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联系电话:0592-516051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5
2、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股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股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15:00至2019年10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1.01 | 董事候选人陈成辉先生 | |
1.02 | 董事候选人林仪女士 | |
1.03 | 董事候选人黄志群先生 | |
1.04 | 董事候选人周伟松先生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朝阳先生 | |
2.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清先生 | |
2.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阳建勋先生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3.01 | 监事候选人赖永春先生 | |
3.02 | 监事候选人卢明福先生 | |
说明 | 议案1、2、3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请在本表决票所列的“投票数”中填写同意的股数(单位为股),否则无效。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