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18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陈成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81,978,173.44 | 668,440,337.76 | 2.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078,466.53 | 33,799,623.96 | -1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764,140.96 | 27,555,730.38 | -10.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7,378,716.42 | -29,512,426.11 | -162.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2 | -8.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2 | -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1% | 1.02% | -0.1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785,207,683.10 | 7,831,789,865.53 | -0.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225,405,178.99 | 3,196,326,712.46 | 0.9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5,385.0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59,284.7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49,049.3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795,715.8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91,214.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1,692.93 | |
合计 | 4,314,325.5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5,56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73% | 86,143,249 | 0 | 质押 | 39,000,000 |
陈成辉 | 境内自然人 | 17.06% | 46,307,720 | 34,730,790 | 质押 | 28,000,000 |
黄婉玲 | 境内自然人 | 5.03% | 13,662,000 | 0 | ||
石军 | 境内自然人 | 1.94% | 5,280,100 | 5,280,075 | 质押 | 4,690,727 |
林仪 | 境内自然人 | 1.43% | 3,872,800 | 2,904,600 | ||
吴建文 | 境内自然人 | 0.81% | 2,209,000 | 0 | ||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9% | 1,862,604 | 0 | ||
吴有香 | 境内自然人 | 0.62% | 1,682,159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4% | 1,458,400 | 0 | ||
#中融鼎(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中融鼎秋天对冲私募基金 | 其他 | 0.48% | 1,294,3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 86,143,249 | 人民币普通股 | 86,143,249 | |||
黄婉玲 | 13,6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62,000 | |||
陈成辉 | 11,576,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76,930 |
吴建文 | 2,20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9,000 |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62,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2,604 |
吴有香 | 1,682,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2,15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5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8,400 |
#中融鼎(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中融鼎秋天对冲私募基金 | 1,29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4,300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5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7,700 |
苏瑞瑜 | 1,00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2,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陈成辉先生,两者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的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成辉先生与其他前10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增减金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0,000,000.00 | -100.00% | 主要为报告期赎回理财产品。 |
投资性房地产 | -5,099,297.72 | -69.73% | 主要为报告期租出房产到期收回。 |
开发支出 | -28,929,990.98 | -39.29% | 主要为报告期自主研发项目转为无形资产。 |
其他应付款 | -18,599,305.58 | -36.58% | 主要为报告期支付待付员工费用报销。 |
利润表项目 | 增减金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税金及附加 | -2,772,176.66 | -54.81% | 主要为报告期应纳增值税额减少。 |
投资收益 | -829,670.67 | -280.21% | 主要为报告期银承贴现费用增加。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77,207.28 | -1023.58% | 主要为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51,182.39 | 116.05% | 主要为报告期收到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等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4,409,111.43 | 471.49% | 主要为报告期停工损失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4,465,568.88 | -67.74% | 主要为报告期利润总额下降。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增减金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35,009.96 | -30.71% | 主要为报告期收到软件增值即征即退退税款减少。 |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095,614.29 | -65.69% | 主要为报告期收回投标保证金等减少。 |
支付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632,066.39 | -31.78% | 主要为报告期支付投标保证金等减少。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70,000,000.00 | 1700.00% | 主要为报告期赎回到期理财产品。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1,049.48 | 6763.23% | 主要为报告期赎回到期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 -25,417,530.00 | -99.91% | 主要为上期转让成都祥云棕树数据中心收到的款项。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75,206,865.98 | -84.33% | 主要为报告期长期资产投资支出减少。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61,394,297.80 | -95.55% | 主要为购买国债逆回购及理财产品收益减少。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310,799,871.24 | -49.50% | 主要为报告期取得的银行借款减少。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77,188,630.14 | -36.02% | 主要为报告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减少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厦门市红十字会及漳州市芗城区红十字会合计捐赠200万元现金,专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基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为了更好地支持广东科华乾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公司同意与科华乾昇少数股东广州海珠区誉龙
晟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人民币20,000万元收购科华乾昇30 %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科华乾昇100%的股权。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 | 2020年02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公告编号:2020-003 |
关于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 2020年0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公告编号:2020-005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州德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军;田溯宁;肖贵阳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自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后不超过6个月内,将收到的本次股权转让款的70%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直接买入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二级市场直接购买等方式)(本人据此买入的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称"标的股票")。本人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为自买入完成之日起36个月(如本人逐笔买入的,为最后一笔买入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且在每笔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股票),同时股票买入和锁定还需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2017年06月16日 | 至2020-06-16 | 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成辉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除投资本公司外,未投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成辉、黄婉玲除投资本公司和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未投资其他企业。因此,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成辉、黄婉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2010年01月03日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承诺: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能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2018年04月16日 | 2021-04-15 | 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所出售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 2019年10月30日 | 至2022年10月29日 | 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广州海 | 业绩承诺 | 1、承诺科华乾昇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累 | 2020年03 | 至 | 正在履行 |
珠区誉龙晟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剑锋 | 及补偿安排 | 计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承诺人自愿为利润补偿义务人。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贵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科华乾昇出具独立第三方专项审核报告,若承诺人未达上述业绩承诺目标,差额部分承诺人将在科华乾昇的2021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日之后的3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贵司做出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总额。 | 月10日 | 2021-12-31 | 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8,000 | 0 | 0 |
合计 | 18,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1月09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详见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rs.p5w.net/c/002335.shtml?code) |
2020年02月13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详见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rs.p5w.net/c/002335.shtml?code) |
2020年03月08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详见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rs.p5w.net/c/002335.shtml?code) |
2020年03月2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