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4月25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