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1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2,616,9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宁皮城 | 股票代码 | 00234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克琪 | 朱雯婷 | ||
办公地址 | 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 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 ||
电话 | 0573-87217777 | 0573-87217777 | ||
电子信箱 | pgc@chinaleather.com | pgc@chinaleather.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二十多年以来,公司通过不断整合皮革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市场功能逐渐从批零交易单一的皮衣销售,延伸至面辅料供应、时尚创业园、厂房租赁、设计研发、时尚发布、时装批发、总部商务、会展外贸、电子商务、融资担保、健康医疗等,在皮革制品生产、营销和交易等环节,为商户提供一站式的全产业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围绕“巩固提升皮革主业、叠加发展时装产业、稳步推进健康产业”的经营战略,推进公司转型升级、优化市场业态。
皮革主业保持稳健发展,科学推进各市场减闲增效工作,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纵深推动业态布局,加快时装产业集聚,
提升企业设计实力;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成立电商直播平台,打造全品类服装供应链基地;精准地推,深挖全国重点服装二批市场,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深入产业基地培育推广,以国际化、时装化、设计原创为抓手,举办面辅料展、皮革博览会、米兰时装周等展会赛事。在市场运营过程中,公司积极升级业态,提高市场信息化程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行业标杆。继续锚定第二主业的方向,有条不紊推进教育、康复、医疗、养老四位一体的大健康产业布局,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健康产业联动。继续做大做优创新业务。深入发展公司金融业务,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与皮城担保实现优势互补,为皮革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网络公司在皮革城大数据平台框架建设的基础上,细化市场管理模块,不断积累会员信息、商户信息、交易信息,并加以收集、分析、应用。创新多元业务的开拓,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意义。
公司将积极应对现有的行业环境的压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研发、品牌、渠道等内在能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新时代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1,412,635,586.71 | 1,702,618,915.49 | -17.03% | 1,867,769,85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9,339,807.80 | 364,222,360.25 | -23.31% | 302,724,792.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5,650,279.93 | 300,137,157.59 | -14.82% | 259,013,567.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5,960,981.17 | 408,574,310.70 | 129.08% | 862,353,393.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8 | -21.43% | 0.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28 | -21.43% | 0.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7% | 4.58% | -0.91% | 3.83%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资产总额 | 10,629,095,682.65 | 11,029,951,266.53 | -3.63% | 11,837,033,857.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545,199,042.73 | 7,458,669,161.34 | 1.16% | 8,029,389,642.07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42,313,849.53 | 428,181,803.01 | 271,704,873.38 | 370,435,060.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8,512,959.74 | 107,760,714.94 | 36,495,730.91 | 36,570,40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9,399,268.75 | 100,609,080.54 | 24,216,154.89 | 41,425,775.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113,879.81 | 885,822,872.40 | 189,585,644.88 | 21,666,343.7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7,73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84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 国有法人 | 34.65% | 444,432,567 | 19,465,519 | |||||||||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6% | 235,538,800 | 0 |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6% | 30,300,000 | 0 | |||||||||
陈炎表 | 境内自然人 | 1.27% | 16,242,340 | -112,8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16% | 14,926,200 | 0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大西部丝绸之路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8% | 12,508,691 | 0 |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1% | 7,872,000 | 7,872,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55% | 6,991,891 | -7,586,184 | |||||||||
李晓珍 | 境内自然人 | 0.46% | 5,906,700 | 0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大西部丝绸之路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4,672,897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与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后者由前者全资控股;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自然人李晓珍通过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838,7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000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2,206.6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7.04%,实现利润总额38,331.32万元,同比下降
19.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33.98万元,同比下降23.3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2,206.60万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133,205.32万元、已赚担保费632.25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10.79万元以及其他业务收入8,058.24万元),同比下降17.04%。物业租赁及管理方面,2019年物业招租保持稳定态势,实现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100,511.70万元,同比增长0.91%,基本与上年持平;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方面,时尚小镇项目及其他物业实现商铺销售27,453.33万元,同比下降21.86%;本期商品销售实现收入1,409.91万元,同比下降93.55%,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子公司进出口公司调整业务范围,缩减业务量;本期酒店服务实现收入2,405.74万元,同比下降27.75%,主要系部分餐饮业务外包减少了相应的收入;融资性担保业务方面,重点优化业务结构,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本期实现收入943.04万元,同比下降18.77%;公司继续推进第二主业健康产业发展,本期健康医疗服务收入1,424.64万元,同比增长165.94%。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成本管理取得一定成效,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4.73%,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6.97%,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1.78%。综上,本期实现营业利润39,788.87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7.06%;利润总额38,331.32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9.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33.9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3.3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物业租赁及管理 | 1,005,116,968.06 | 539,896,631.19 | 53.71% | 0.91% | 0.24% | -0.36% |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 274,533,316.96 | 171,011,976.06 | 62.29% | -21.86% | -18.29% | 2.72%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5,049,468.77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5,049,468.7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45,761,612.90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45,761,612.90 |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8年12月31日 | 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 | 2019年1月1日 |
其他流动资产 | 277,585,769.72 | -173,760,000.00 | 103,825,769.7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3,760,000.00 | 173,76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23,428,602.44 | -6,192,189.53 | 117,236,412.91 |
货币资金 | 919,713,145.22 | 6,192,189.53 | 925,905,334.7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8,408,172.01 | -28,408,172.0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408,172.01 | 28,408,172.01 | |
其他应付款 | 405,130,929.97 | -882,853.11 | 404,248,076.86 |
短期借款 | 585,709,500.00 | 779,240.40 | 586,488,740.4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730,000.00 | 17,746.54 | 10,747,746.54 |
长期借款 | 51,916,828.75 | 85,866.17 | 52,002,694.92 |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919,713,145.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925,905,334.75 |
应收账款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15,049,468.7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15,049,468.77 |
其他应收款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123,428,602.4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117,236,412.91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3,500,0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3,5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173,76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3,76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19,757,222.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19,757,222.2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8,408,172.0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8,408,172.01 |
短期借款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585,709,5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586,488,740.40 |
应付账款 | 其他金融负债 | 445,761,612.9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445,761,612.90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金融负债 | 405,130,929.9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404,248,076.8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10,730,0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10,747,746.54 |
长期借款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51,916,828.7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52,002,694.92 |
长期应付款 | 其他金融负债 | 704,952.8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704,952.84 |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 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
1)金融资产 | ||||
①摊余成本 | ||||
货币资金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919,713,145.22 | 6,192,189.53 | 925,905,334.75 | |
应收账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15,049,468.77 | 15,049,468.77 | ||
其他应收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123,428,602.44 | -6,192,189.53 | 117,236,412.91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19,757,222.22 | 19,757,222.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 1,081,448,438.65 | 1,081,448,438.65 | ||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173,760,000.00 | |||
减:转出至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CAS22) | -173,760,000.00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 |
额加: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原CAS22)转入
加: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原CAS22)转入 | 173,760,000.00 |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173,760,00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28,408,172.01 | |||
减:转出至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CAS22) | -28,408,172.01 |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CAS22)转入 | 28,408,172.01 |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28,408,172.0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 | 202,168,172.01 | 202,168,172.01 | ||
2)金融负债 | ||||
摊余成本 | ||||
短期借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585,709,500.00 | 779,240.40 | 586,488,740.40 | |
应付账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445,761,612.90 | 445,761,612.90 | ||
其他应付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405,130,929.97 | -882,853.11 | 404,248,076.8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10,730,000.00 | 17,746.54 | 10,747,746.54 | |
长期借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51,916,828.75 | 85,866.17 | 52,002,694.92 | |
长期应付款 | ||||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 704,952.84 | 704,952.8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 | 1,499,953,824.46 | 1,499,953,824.46 |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2018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2019年1月1日) |
贷款和应收款项(原 CAS2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新 CAS22) | ||||
应收账款 | 23,863,269.29 | 23,863,269.29 | ||
其他应收款 | 43,523,969.99 | 43,523,969.99 |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
子公司 名称 | 股权处置 价款(元) | 股权处置 比例(%) | 股权处置 方式 | 丧失控制 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 资产份额的差额(元) |
新乡市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 | 4,210,611.00 | 51.00 | 转让 | 2019年9月 | 购买方已实际控制 | 12,975,582.67 |
(二)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海宁同兴智慧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注1] | 新设子公司 | 2019年12月 | 100.00 | 100.00 |
灯塔佟二堡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2] | 新设子公司 | 2019年10月 | 50.00 | 100.00 |
[注1]: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海宁同兴智慧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同兴公司),海宁同兴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持有其100%的股权。海宁同兴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履行出资。[注2]: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灯塔佟二堡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塔佟二堡电商公司),灯塔佟二堡电商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持有其100%的股权。灯塔佟二堡电商公司已于2019年10月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截至2019年12月31日,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已出资50.00万元。
2. 合并范围减少
根据原译时尚公司与自然人潘风雷签订的个人承包经营协议,原译时尚公司将海宁原译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委托给自然人潘风雷,承包经营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承包协议约定,海宁原译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承包方承担(双方确认按照2018年12月31日经审定的数据)。在承包期间,由承包方负责海宁原译公司的经营管理,自负盈亏。承包方应每年缴纳承包费用人民币18万元整,承包方须向海宁原译公司提交以原译时尚公司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贰佰万元整。若承包期结束时,承包方经营亏损,原译时尚公司有权依据保函向其索赔,实现原译时尚公司注册资本壹佰捌拾万的保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由于海宁原译公司经营不佳,公司对上述180万元出资,依据发包时所享有的海宁原译公司净资产份额作为公允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
根据上述承包协议约定,海宁原译公司自承包之日起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月明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