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宏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自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广发证券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0年1月15日,公司收到广发证券《关于变更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保荐代表人张晓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广发证券重新委派陈源先生(简历请参见附件)接替张晓先生负责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源先生和陈运兴先生,持续督导期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附件:
陈源先生简历
陈源,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职于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一部。曾参与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