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0-05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8上市地点
2.09募集资金总额
2.10募集资金用途
2.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人员承诺的议案》
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廖创宾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2(2.01-2.11)、3、8、9、10、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廖木枝、廖创宾、林军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本次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案编 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2.09 | 募集资金总额 | √ |
2.10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11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与廖创宾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2.00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 √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0月9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4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情况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
2.09 | 募集资金总额 | √ | |||
2.10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2.11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与廖创宾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2.00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 √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