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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董事会及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廖创宾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1)《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0年9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1年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有关财务数据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验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建立之后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报告

期内,公司在处理定期报告编制、利润分配、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归属内幕信息范围的事项中,均能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执行,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未出现泄密及内幕交易事件,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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