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柘中股份
股票代码:
00234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20弄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报告签署日期:
2021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柘中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本报告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柘中股份
上市公司、柘中股份 | 指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盛海通基金 | 指 |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康峰投资 | 指 | 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名称 |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786弄5号349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认缴出资额 | 540,1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62X6X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28日 |
经营期限 | 2018年11月28日至2033年11月27日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20号8号楼 |
主要出资人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52弄11号1幢201室 |
法定代表人 | 寿伟光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5983F |
成立日期 | 2018年4月8日 |
经营期限 | 2018年4月8日至2038年4月7日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寿伟光,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寿伟光 | 国籍 | 中国 |
性别 | 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长期居住地 | 上海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关联关系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合伙人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出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柘中股份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更好地促进国有资本和民营企业融合发展、优势互补、产业协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的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继续增加柘中股份权益的行为,将不以谋求对柘中股份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且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9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柘中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
月
日,国盛海通基金与康峰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康峰投资持有的柘中股份4,400万股(占柘中股份总股本比例
9.96%
)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数量和比例
转让标的为康峰投资持有的柘中股份4,400万股,占柘中股份总股本比例
9.96%
。
、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款以《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前
个交易日(即2020年
月
日)柘中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即每股转让价格
8.39
元。国盛海通基金拟受让康峰投资4,400万股标的股份对应股份转让价款为36,916万元(大写:叁亿陆仟玖佰壹拾陆万元整)。
、付款安排
在标的股票转让申请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并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票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股份转让价款。
、协议签订时间及生效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于2020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在国盛海通基金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康峰投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日前
个月内未买卖柘中股份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盛海通基金的主要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个月内未买卖柘中股份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3、康峰投资与国盛海通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派代表:寿伟光
日期:2021 年 1 月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 |
股票简称 | 柘中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4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320弄8号楼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 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份变动数量:4,400万股 股份变动比例:9.96% 变动后持股数量:4,400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9.9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派代表:寿伟光
日期: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