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通知,获悉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将其质押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 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王坤晓 | 是 | 540万股 | 2019年1月28日 | 2019年8月26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3.70% |
刘贞峰 | 是 | 540万股 | 2019年1月28日 | 2019年8月27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4.49% |
合计 | - | 1080万股 | -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坤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605.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5%。王坤晓先生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累计2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贞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17.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5%。刘贞峰先生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累计2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