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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瑞股份: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3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2年7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69,098,949股;发行后股本总额:1,026,952,941股;发行价格:3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74.82元;募集资金净额:2,487,483,821.84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限售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68,2696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91,8736
3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8,291,8736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90,3266
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527,9156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72,6366
7UBS AG(瑞士银行)4,339,4146
8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45,9366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44,3896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46,8866
11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2,763,9576
1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45,3286
13阿布达比投资局1,990,0496
14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990,0496
15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0,0496
合计69,098,949-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69,098,949股于2022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5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 1

三、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 1

目 录 ...... 3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4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0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21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

四、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30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30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 30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32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2

二、上市推荐意见 ...... 32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 35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5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
王继丽刘 东张志刚
王燕涛王欣兰张晓晓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杰瑞股份、公司、发行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预案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发行方案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普通股、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antai Jereh Oilfield Services Group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370000720717309H
成立时间1999-12-10
变更设立日期2007-11-22
法定代表人王坤晓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杰瑞股份
股票代码002353
注册资本957,853,992元
注册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
联系电话0535-6723532
传真号码0535-6723171
公司网址www.jereh.com
电子信箱zqb@jereh.com
经营范围油田专用设备、油田特种作业车、油田专用半挂车的生产、组装、销售、维修、租赁(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需要审批的设备);油田设备、矿山设备、工业专用设备的维修、技术服务和配件销售;为石油勘探和钻采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机电产品(不含品牌汽车)、专用载货汽车、牵引车、挂车的销售、租赁;油田专用设备和油田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自产计算机软件销售;仓储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须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杰瑞股份”或“发行人”)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1年8月16日,发行

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2023年6月10日。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年3月21日,杰瑞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22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5号),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22年6月20日,发行人向15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通知15名投资者按规定于2022年6月22日15时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2日出具《验证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72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22日15时止,保荐机构指定的国信证券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15家配售对象缴付的杰瑞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2,499,999,974.82元。

2022年6月23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在扣除应付国信证券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22年6月23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74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23日12:00止,发行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499,999,974.8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516,152.98元(不含增值

税),杰瑞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483,821.8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9,098,94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418,384,872.84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098,949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31.12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6.18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99,999,974.8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12,516,152.98元(其中承销保荐费9,433,962.26元、审计验资服务费754,716.98元、法律服务费1,350,000.00元、信息披露费用226,415.09元、登记费65,187.69元、印花税621,870.96元、材料制作费64,000.00元),杰瑞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483,821.84元,将用于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获配投资者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获配投资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询价对象及认购邀请书的发送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2年5月30日向贵会报送《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并于2022年6月14日向贵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158名、《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12名,共计170名,具体为:截至2022年5月2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基金管理公司57名;证券公司32名;保险机构21名;QFII 2名;其他机构投资者29名;自然人9名。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2年6月14日(T-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170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表达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的12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型
1何慧清个人投资者
2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3张怀斌个人投资者
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5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机构投资者
6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
7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8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9薛小华个人投资者
10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11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公司
12董卫国个人投资者

上述12名新增意向投资者中,有1名投资者: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T日)提供有效报价,并获得配售。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

者及其管理的产品未以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6月17日(T日)8:30-11:30,在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21名投资者提供的报价材料。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所有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

上述21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申购价格申购金额
(元/股)(万元)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4513,500
37.3931,000
35.0048,100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108,400
38.8030,000
3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38.1130,000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1127,100
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9.3310,000
37.3320,000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9914,800
36.2919,800
7UBS AG(瑞士银行)38.6015,700
35.8032,100
35.1037,800
8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3315,000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5912,100
35.8315,400
34.6924,700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029,900
36.1813,400
35.2122,900
11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38.1110,000
1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207,400
31.3223,700
13阿布达比投资局37.407,200
35.0010,000
31.1215,000
14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7.207,200
15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9.827,200
16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207,200
17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507,200
18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4.5631,300
1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5130,500
33.1846,600
31.3156,700
2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5.1810,000
21周雪钦32.407,200
32.007,300
31.137,400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21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18元/股。

按照上述发行价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本次发行对应认购数量为6,909.8949万股,认购金额为249,999.997482万元。最终获配投资者、获配金额及限售期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限售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68,2696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91,8736
3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8,291,8736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90,3266
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527,9156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72,6366
7UBS AG(瑞士银行)4,339,4146
8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45,9366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44,3896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46,8866
11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2,763,9576
1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45,3286
13阿布达比投资局1,990,0496
14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990,0496
15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0,0496
合计69,098,949

(四)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五)本次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无需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情况如下: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因此无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3、UBS AG(瑞士银行)、阿布达比投资局为QFII,均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

登记。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11只产品、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5只产品、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28只产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2只产品均为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或企业年金基金产品,因此无需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5、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只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专项产品参与认购,已在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无需进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需要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情况如下: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其中,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13只产品、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1只产品、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6只产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3只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68只产品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完成产品备案。

2、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管理的产品、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六)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已全部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1UBS AG(瑞士银行)专业投资者Ⅰ
2阿布达比投资局专业投资者Ⅰ
3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5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6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7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0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
11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Ⅰ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3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Ⅰ
14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专业投资者Ⅰ
15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经核查,上述15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七)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8,568,26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法定代表人邱军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8,291,87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名称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村路458号1幢22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高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83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8,291,87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注册资本5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7,490,32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262号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5,527,91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5,472,63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UBS AG(瑞士银行)

名称UBS AG(瑞士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20B-1230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琼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基金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UBS AG(瑞士银行)本次认购数量为4,339,41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4,145,93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3,344,38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资本890,794.7954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846,88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奉村路458号1幢22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高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83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数量为2,763,95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资本14,097.8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045,32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阿布达比投资局

名称阿布达比投资局
住所211 Corniche Street, PO Box 3600, Abu Dhabi, United Arab Emirates
企业类型境外法人

阿布达比投资局本次认购数量为1,990,04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4、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A座8层1006号-1
法定代表人刘意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990,04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5、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488号42-43楼
法定代表人沙卫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1,990,04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八)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九)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实际控制人均为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和刘贞峰先生,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69,098,949股于2022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保荐代表人:刘雅昕、栾小飞

其他项目组成员:陈振瑜、宋蕾

电话:021-60933130

传真:021-60933172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林丹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7层

经办律师:林丹蓉、张聪晓

电话:8610-57763770

传真:8610-57763770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增刚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注册会计师:刘新培、贾志博电话:0311-86969226传真:0311-8696920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1孙伟杰境内自然人195,202,733.0020.38%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41,477,031.0014.77%
3王坤晓境内自然人133,767,008.0013.97%
4刘贞峰境内自然人109,987,545.0011.48%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33,724,228.003.52%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理财产品18,000,000.001.88%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12,581,794.001.31%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诚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10,103,776.001.05%
9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基金、理财产品9,000,000.000.94%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8,427,373.000.88%
合计672,271,488.0070.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1孙伟杰境内自然人195,202,733.0019.01%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47,054,738.0014.32%
3王坤晓境内自然人133,767,008.0013.03%
4刘贞峰境内自然人109,987,545.0010.71%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33,724,228.003.28%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16,000,000.001.56%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LOF)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12,581,794.001.23%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诚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10,103,776.000.98%
9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基金、理财产品9,291,873.000.90%
10阿布达比投资局境外法人8,315,194.000.81%
合计676,028,889.0065.8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69,098,949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以截至2022年6月20日股东名册,与本次发行情况计算):

股份性质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6,992,013.0035.18%406,090,962.0039.5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20,861,979.0064.82%620,861,979.0060.46%
三、股份总数957,853,992.00100.00%1,026,952,941.00100.0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三)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

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因本次发行而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有实质影响,公司将保持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未新增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仍将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保持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四、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77,510.951,952,855.261,881,032.111,651,940.39
负债总额717,830.66671,270.86743,642.73647,944.47
净资产1,359,680.291,281,584.411,137,389.381,003,995.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1,284,974.671,247,325.091,107,777.21976,572.9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82,502.16877,617.22829,495.71692,542.70
营业利润22,707.39183,268.62201,332.44165,996.93
利润总额25,050.36188,472.87199,621.43161,762.37
净利润21,843.75161,169.52172,207.50139,235.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07.41158,603.44169,037.68136,069.30

3、合并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65.7780,849.4731,463.5223,316.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62.60-11,895.9074,472.05-41,168.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40.00-66,106.59-6,668.6358,683.4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73.84-2,499.26-7,361.763,593.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净额-50,062.20347.7291,905.1844,424.46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流动比率(倍)2.452.442.202.10
速动比率(倍)1.761.761.471.43
资产负债率(合并)34.5534.37%39.53%39.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532.092.412.25
存货周转率(次)1.161.251.131.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元)13.4213.0211.5710.2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700.840.330.2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520.00360.960.46

注:2022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570,509.231,501,492.281,460,965.301,298,505.87

单位:万元项目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507,001.72451,362.99420,066.80353,434.51
资产总额2,077,510.951,952,855.261,881,032.111,651,940.39
流动负债641,097.38616,436.65663,123.59618,737.82
非流动负债76,733.2854,834.2080,519.1429,206.66
负债总额717,830.66671,270.86743,642.73647,944.47

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规模呈现较快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从而带动了资产规模的同步增长。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整体负债水平有小幅波动,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82,502.16877,617.22829,495.71692,542.70
营业利润22,707.39183,268.62201,332.44165,996.93
利润总额25,050.36188,472.87199,621.43161,762.37
净利润21,843.75161,169.52172,207.50139,235.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07.41158,603.44169,037.68136,069.3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稳步提升。2021年度,利润水平出现小幅下降,主要原因为原材料、大宗商品及国际海运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经营成本有所增高。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流动比率(倍)2.452.442.202.10
速动比率(倍)1.761.761.471.43
资产负债率(合并)34.5534.37%39.53%39.22%
利息保障倍数(倍)14.0033.0022.2233.45

报告期内,发行人始终保持良好的偿债能力。2020年度,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发行人新增短期借款68,919.26万元,新增长期借款13,325.00万元,导致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增长幅度较大。2022年一季度,利息保障倍数较低,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受原材料、大宗商品及国际海运价格上涨等原因影响,导致利润水平较2021年同期有所下降。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532.092.412.25
存货周转率(次)1.161.251.131.3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总体较为稳定。2022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回款在下半年相对集中所致。

5、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65.7780,849.4731,463.5223,316.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62.60-11,895.9074,472.05-41,168.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40.00-66,106.59-6,668.6358,683.4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73.84-2,499.26-7,361.763,593.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净额-50,062.20347.7291,905.1844,424.46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加,经营性现金流良好。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主要系由于理财产品购入以及赎回金额差异所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主要系由于2019年度发行人银行借款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2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124,649.00115,000.00
2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86,134.097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
合计270,783.0925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499,999,974.8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516,152.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483,821.84元。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124,649.00113,748.38
2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86,134.097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
合计270,783.09248,748.38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杰瑞股份与国信证券签署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主板)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聘请国信证券作为杰瑞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国信证券指定刘雅昕、栾小飞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杰瑞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国信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并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了《发行方案》,于2022年5月30日报送证监会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发行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的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发行人律师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及《认购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均合法、

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发行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15名发行对象不包括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并符合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中所规定的认购条件;发行对象、配售产品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的,已完成备案登记,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

电 话: 0535-6723532

传 真: 0535-672317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5层

电 话:021-60933130

传 真:021-60933172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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