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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5,978,642.1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5,673,372.34元,减去2021年度提取盈余公积8,597,864.21元,减去2020年度已分配利润81,003,713.9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362,050,436.36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7,536,977股)后的总股本951,034,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在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结合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分红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预案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能够有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认可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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