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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华安证券关于募集资金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神剑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997,83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1.60(不含税)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38.4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65,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284.14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138.12
支付发行费用1,061.60
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19,500.00
手续费支出0.11
加: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5.42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051.45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10月29日,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湾里支行(现更名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湾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7838866600000105)。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000766155)。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10078801500001072)。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中山南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芜湖中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0398097191000006)。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3900002810107)。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9763806041)。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金滹沱一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219007880130000100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3296758249)。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余额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2000003783886660000010510,838.62
中信银行芜湖分行81123010120007661555.0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80010078801500001072803.45
徽商银行芜湖中山南路支行5203980971910000061,503.10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55390000281010756.43
中国银行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1797638060411.8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金滹沱一路支行7219007880130000100581.05
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1032967582491,761.97
合计15,051.45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422.2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于 2021 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保荐券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万元)产品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47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7,000.0090天1.4%或3.15%或3.3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7457期结构性存款5,000.0090天1.48%或3.05%或3.4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5,500.0090天1.65%或3.25%或3.45%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0年第0506期大额存单2,000.00221天3.15%
合计19,500.00————

(三)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21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138.13万元。置换情况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31,000.0011,019.16
2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15,000.00118.97
3偿还银行贷款19,000.00-
合 计65,000.0011,138.1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282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神剑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神剑股份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此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金硕吕娟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3,938.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22.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22.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31,000.0031,000.0011,413.3411,413.3436.82%2022.12不适用不适用
钣金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15,000.0015,000.00118.97118.970.79%2022.12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17,938.4017,938.4017,889.9617,889.9699.73%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3,938.4063,938.4029,422.2629,422.26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63,938.4063,938.4029,422.2629,422.26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138.1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存放在银行专用账户;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并发布《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共计17,500.00万元、大额存单2,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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