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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剑股份”)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36,977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78,571,946股变更为951,034,969股。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29日,每日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武先生、秦先生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6355

电子邮箱:zq@shen-jia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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