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9年8月2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19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于2019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