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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161,453.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0,550,798.13元,减去提取法定公积金7,816,145.35元,2020年度利润分配55,045,386元,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为285,850,720.2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45,320,532.12 元。

根据利润分配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63,564,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6,356,496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已达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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