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鹂)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现场出席1次,通讯出席5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3次。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1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2月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3月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4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2021年8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11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俞鹂2022年4月28日
(曲选辉)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6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3次。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1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2月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3月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4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2021年8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11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曲选辉
2022年4月28日
(叶金贤)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现场出席0次,通讯出席6次,委托出席0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3次。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2021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2月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3月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 同意 |
2021年4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2021年8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11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现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并提出相关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三)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叶金贤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