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5,18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9%。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补助项目 | 补助依据 | 补助金额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部门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增值税退税 | 财税【2011】100号 | 39,719,749.27 | 2021年1-7月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是 | 是 |
2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吴科[2021]20号、汾高新委发[2021]6号 | 200,000.00 | 2021年4-5月 |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中国共产党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 是 | 否 |
3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标准战略奖励资金 | 吴财工字[2021]16号 | 600,000.00 | 2021年6月 |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是 | 否 |
4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两业融合试点阶段性绩效评价奖励 | 吴财工字[2020]39号 | 1,000,000.00 | 2021年4月 |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是 | 否 |
5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苏府[2020]15号 | 290,181.66 | 2021年2月 |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是 | 否 |
6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总部企业奖励 | 吴发改服发[2020]34号 | 8,890,300.00 | 2021年4月 |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 是 | 否 |
7 | 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吴科[2021]20号 | 100,000.00 | 2021年4月 |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 是 | 否 |
8 | 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 - | 100,000.00 | 2021年5月 | 先进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及知识产权专项奖励 | 是 | 否 |
9 | 杭州法维莱科技有限公司 | 增值税退税 | 财税【2011】100号 | 520,358.33 | 2021年1-7月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 是 | 是 |
10 | 其他小额补助小计 | - | - | 465,256.59 | - | - | - | - |
合计 | - | - | 51,885,845.85 | -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取得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全部计入2021年度当期损益。
3、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