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22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4月2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友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7,166,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259%。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2,589,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2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577,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3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577,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31%。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854,8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4,265,75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4,198,2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09,10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0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96%。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4,198,2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09,10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0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96%。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4,198,2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09,10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0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96%。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04,198,2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09,10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0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9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0,599,34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10%;反对16,567,6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9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010,24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344%;反对16,567,61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65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308,0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07%;反对14,858,94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18,91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74%;反对14,858,94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2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854,8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4,265,75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880,70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61%;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5,974,15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291,59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8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5,974,15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0,567,54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32%;反对16,599,4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6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978,44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631%;反对16,599,41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69%;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854,8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4,265,75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854,8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4,265,75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854,8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4,265,75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五届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854,8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4,265,75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物联网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王友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莫林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贤女士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1,566,24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68%;反对16,145,0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99%;弃权454,35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978,44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631%;反对16,145,06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77%;弃权454,35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