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朱琳昊先生、强永昌先生、吴贤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韩坚、郭俊、马建萍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