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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股份:关于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3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以下简称“十五所”)拟将其持有的太极股份137,025,652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太极”),并将剩余23,815,468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给中电太极;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中电太极将成为太极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太极股份137,025,652股股份,占太极股份总股本比例为33.20%,同时中电太极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8.97%的股份,该交易触发中电太极的要约收购义务。目前,中电太极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04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中电太极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进行讨论、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的《关于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中电太极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资料。

本次无偿划转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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