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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翼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4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7月26日届满,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进行延期。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公司现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新民先生、魏代英女士、卢和忠先生、廖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袁友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时由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艳梅女士、易庆国先生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时间已达到6年,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拟提名张学斌先生、崔小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学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员。张学斌先生、崔小乐先生将与袁友军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

投票制进行表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袁友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作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除此外,张学斌先生、崔小乐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张学斌先生、崔小乐先生的任职资格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新民,中国国籍,男,1967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曾担任深圳成田电子有限公司工业部经理,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迈高电子有限公司厂长,深圳福瑞康电子有限公司厂长。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卓博机器人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中广互联(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陈新民先生总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77,450股(其中78,750股为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持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除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影响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魏代英,中国国籍,女,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MBA),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际商务师、工业经济师。曾担任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副经理。自2006年5月起至今在公司任职,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现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深圳市聚睿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聚智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魏代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44,375股(其中122,500股为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持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卢和忠,中国国籍,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江西赣南炼锡厂助理工程师,深圳市北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深圳市虹视实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富士康科技集团人力资源副理,201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分管公司人力资源、流程及IT等工作,现担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卢和忠先生通过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227,5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廖垚,中国国籍,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深圳市中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艺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叁色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上元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百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等,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廖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深圳市上元星晖电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24,327,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元5号私募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4,726,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上元星晖电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持有上元星晖1%股份,上元星晖全体合伙人委托上元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上元星晖执行合伙事

务,故认定上元资本与上元星晖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廖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附件二: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友军,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8月至今,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工作,同时担任广东省粤商研究会常务理事、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

截至目前,袁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张学斌,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曾担任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担任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思迈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欢乐动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崔小乐,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至今,供职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历任信息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截至目前,崔小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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