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拍卖分为两笔,第一笔的拍卖标的为亚太集团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25%,占公司总股本的1.86%;第二笔的拍卖标的为亚太房地产持有的公司2,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15%,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3、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近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产因与浙商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4日10时至2020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拍卖起始日 | 拍卖截止日 | 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亚太集团 | 是 | 10,000,000 | 9.25% | 1.86% | 2020年9月4日10时 | 2020年9月5日10时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 诉讼 |
亚太房地产 | 是 | 2,500,000 | 6.15% | 0.47% | 2020年9月4日10时 | 2020年9月5日10时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 诉讼 |
合计 | - | 12,500,000 | - | - | - | - | - | - |
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产、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其配偶钟婉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7,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2%,其累计被质押、冻结本公司股份197,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2%,其中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6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累计被司法冻结本公司股份120,9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3%,轮候冻结27,140,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除上述即将被司法拍卖的12,500,000股外,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暂未发生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二、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与亚太集团、亚太房地产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情况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