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亚太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37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炜 | 朱凤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 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 ||
电话 | 0575-84810101 | 0575-84810101 | ||
电子信箱 | ytdsh@ytyaoye.com | ytdsh@ytyaoye.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21,137,723.58 | 161,511,318.09 | 36.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766,522.01 | -51,930,331.02 | 138.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 -33,829,797.20 | -43,700,760.22 | 22.59% |
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756,583.73 | -20,667,518.70 | 4.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10 | 14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10 | 14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5% | -12.75% | 19.1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32,633,473.40 | 1,523,620,705.13 | -5.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20,987,422.39 | 301,220,340.11 | 6.56%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6,43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38% | 77,150,000 | 0 | |||
吕旭幸 | 境内自然人 | 3.74% | 20,097,040 | 0 | |||
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4% | 19,525,566 | 0 | |||
沈依伊 | 境内自然人 | 3.04% | 16,320,036 | 0 |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5% | 12,600,000 | 0 | 冻结 | 12,600,000 | |
质押 | 12,600,000 | ||||||
周建新 | 境内自然人 | 0.61% | 3,265,600 | 0 | |||
金海波 | 境内自然人 | 0.53% | 2,852,100 | 0 | |||
陈桂兰 | 境内自然人 | 0.50% | 2,661,100 | 0 | |||
欧才先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068,888 | 0 | |||
钟婉珍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000,000 | 0 | 冻结 | 2,000,000 | |
质押 | 2,0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吕旭幸先生为公司原董事,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沈依伊先生为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钟婉珍为公司原董事,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配偶,除以上情况外,未知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亚药转债 | 128062 | 2019年04月02日 | 2025年04月02日 | 96,189.24 | 第一年 0.3%、 第二年 0.5%、 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 第六年 2.0%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77.59% | 80.23% |
流动比率 | 6.13 | 4.52 |
速动比率 | 5.60 | 4.09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56 | -0.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382.98 | -4,370.08 |
利息保障倍数 | 1.75 | -1.0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0.75 | -0.78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杭州中院已受理3名原告(王闯、吴伟、朱国明)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杭州中院受理的3个投资者诉讼案件已判决,其中朱国明案原告已撤诉,王闯案判决公司赔偿王闯损失1.23万元,陈尧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吴伟案判决公司赔偿吴伟损失15.67万元,任军、陈尧根、上海新高峰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债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4月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 18 号),判决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1民初2156号民事判决;驳回王闯的诉讼请求。 2023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 19 号),判决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 01 民初 2158号民事判决;驳回吴伟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于2022年8月始至今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显示,绍兴中院已收到240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投资者均已撤诉或终止诉前调解程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小明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