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146,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