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锐股份”)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65号《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10,526,31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9,999,998.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相关发行费用11,210,195.7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8,789,802.49元人民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028.50万元,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使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5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6,867.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总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 投资净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1 | 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 30,000.00 | 28,878.98 | 4,282.07 | 24,610.81 |
2 | 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 4,000.00 | 4,000.00 | 1,746.43 | 2,256.21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14,000.00 | 14,000.00 | 14,000.00 | 0.00 |
合计 | 48,000.00 | 46,878.98 | 20,028.50 | 26,867.02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延期具体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2、延期原因
受全球国内外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项目所需部分进口设备的采购进度有所推迟,因此,项目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将适当调整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努力确保项目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整体效益。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基于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并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决定延长本次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上述延长建设期项目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限,是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限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瓶盖产品曲面印刷工艺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