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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相应的会计政策予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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