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增加交易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