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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宋文山716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

3、2019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6、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沟通;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亦能尽职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意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门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合同、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

的信息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2019年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Email:angelcpa@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宋文山2020年 4月21日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李军716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

3、2019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6、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门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对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2、能够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活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Email:junl@tsinghua.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李军2020年 4月21日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曲国霞716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

3、2019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6、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沟通;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亦能尽职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意见,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门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合同、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

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2019年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Email:qgxia@sdu.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曲国霞2020年 4月21日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姜爱丽716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

3、2019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6、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同时,充分利用本人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了有关建议。除现场参会和了解公司外,本人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门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19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Email:ery619@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独立董事: 姜爱丽

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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