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促进了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2019年2月2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年4月10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9)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9年4月2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9年6月3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6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9年8月22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9年10月28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9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9年12月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12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2019年,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在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对全体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