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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津贴标准为1万元/月(含税),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含董事长、副董事长),其薪酬标准继续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津贴标准为5000元/月(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继续执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严格考核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事项

1、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励与年终奖是否发放及具体发放金额,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以及个人业绩考核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浮动。

2、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其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生效前,2024年已按以前年度标准计发的,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予以调整补发。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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